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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1项成果获教育部第六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来源:科研处 作者:编辑:范芸芸时间:2013-04-16

    近日,教育部发文表彰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我校张环宙教授的专著《河兮·斯水:基于杭州案例群的大运河遗产价值分析与旅游规划研究》荣获三等奖。这是我校首次获得此类奖项,实现学校人文社科类国家级科研奖项新的突破。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原称“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008年,教育部经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与“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合并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该奖项每三年组织评奖一次,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组织实施。
    本届评奖是继全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活动,是对近年来高校社科研究优秀成果的一次全面检阅。据悉,本届评奖工作于2012年上半年启动。共受理全国679所普通高校申报成果5818项,经形式资格审核和公示通过,5586项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提交会议评审。2012年7月,来自高校、中国社科院、中央党校和政府研究部门的437位评审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了认真评阅,确定了拟推荐获奖成果名单。奖励委员会对评奖工作情况和拟获奖名单进行审议,核定了拟推荐获奖名单。2012年12月,对拟推荐获奖名单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在《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及教育部门户网站、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同时发布,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同时致函有关学校,请学校党委对拟推荐获奖成果进行政治和学风把关。公示结束后,奖励委员会对公示期间共收到异议材料逐一进行了认真调查和裁定,最终确定了830项获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