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通过《浙江外国语学院章程》和《浙江外国语学院2010年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
9月11日,学校召开第一届教代会专题会议,审议《浙江外国语学院章程》和《浙江外国语学院2010年校内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
提交专题会议审议的《浙江外国语学院章程》是我校历史上的第一部章程,制定章程是学校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客观、现实要求,也是学校改制为普通本科高校后推进依法治校的内在要求。
会上,副校长骆伯巍作了《关于制定的说明》。他指出,开展新一轮校内岗位聘任工作是学校2010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经历了调查研究、形成初稿、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多个阶段。在学校发展迈上新台阶之际,新一轮校内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力争体现鲜明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凸显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体现特色办学的理念和实践,发挥学院办学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根据《实施办法》, 校内岗位聘任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聘任,“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任、聘约管理” 是本次校内岗位聘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与会的130多名代表以主人翁精神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分组认真讨论、审议了《浙江外国语学院章程》和《浙江外国语学院2010年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充分履行代表职责,以实际行动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下午召开的全体会议上,代表们经过民主表决原则通过了《浙江外国语学院章程》;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原则通过了《浙江外国语学院2010年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