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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宁波华茂教育集团签署合作办学协议



来源:教育学院 李更生 作者:编辑:时间:2010-11-01

  10月22日上午,我校与宁波华茂教育集团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我校校长鲁林岳和宁波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华茂教育集团董事长徐万茂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我校副院长骆伯巍以及教育学院、英文学院和欧亚学院相关负责人,浙江省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华茂教育集团首席顾问黄新茂,浙江省民办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李秉康,华茂外国语学校校长张宝云等参加了签字仪式。鲁林岳、黄新茂、徐万茂分别在签字仪式上讲话。
  鲁林岳在讲话中指出,在“十二五”这个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转型的重要时期,加强两校的合作与交流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作为刚刚成立的浙江外国语学院,开展与地方、企业的合作办学,是我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基础教育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
  鲁林岳指出,我校和华茂教育集团的合作要努力做好两件事:一要充分利用我校教师教育的优势,加强对华茂教育集团优秀教师的高端培训;二要充分利用我校外国语教育教学的优势,帮助华茂进行外语教学改革。同时,我校还将选派专家学者参与华茂教育集团“十年规划”编制、指导华茂教育集团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与研究、参与华茂教育集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等。他要求把有关事项落实到工作实际中去,切实推动华茂发展,打造品牌,走出华茂的特色发展之路,实现合作双赢的格局。骆伯巍在主持签字仪式时,也对两校合作交流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中午,校党委书记姚成荣设宴招待参加签字仪式的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