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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编辑:1    时间:2010-06-01

浙外院人〔2010〕1号

关于做好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考核管理,确保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选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综合考核考评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0〕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和对象
  2005年度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上述培养人员中,2005年后已入选第一、二层次,调离浙江省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已满3年的,不列入这次综合考评范围。

  二、考评内容和要求
  综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四个方面。基本要求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入选后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较大成绩和贡献。
  通过综合考评,符合上述要求的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颁发“浙江省151人才证书”。

  三、考评程序 
  (一)请列入考评范围的人员填写《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见附件1);
  (二)由所在学院(部)填写考评意见,并填写《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
  (三)经我处初审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核;
  (四) 经学校审定后,上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 

  四、上报材料
  报送材料包括:
  (一)《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一式3份及电子稿; 
  (二)《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及电子稿;
  (三) 考评人员2005年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及电子材料请于6月22日前报送校人事处(联系人:方金维,88213021,rsc@zjei.net)。文件及相关表格请在校园网公告栏或人事处网页下载。
  请有关入选人员及所在学院(部)重视“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工作,认真进行工作总结,考评意见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

  附件:
  1.[attach=001325.doc]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attach]
  2.[attach=001326.xls]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attach]
  3.[attach=001327.doc]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综合考评人员名单[/attach]

校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